▲臺中市政府提醒市民,出門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圖/台中市法制局)

新冠疫情再起 !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

【記者陳柏言/台中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月24日表示,因應國際疫情嚴峻,且國內發生新冠肺炎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件,今(2022)年1月25日至2月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臺中市政府提醒市民,出門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進出公眾場域並量體溫,確實遵守防疫規範;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統計全國疫情警戒至111年1月31日止,臺中市各級機關對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如:「未依規定停業」、「違反人數群聚規定(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未實聯(名)登記」及「民眾外出未佩戴口罩」等行為,共開出了3,351件裁罰,處罰金額達新臺幣3,134萬5,500元。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正值春節旅遊旺季,民眾出遊應注意保持社交距離,若有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車廂、賣場或市集、休閒娛樂場所、宗教場所及活動時,請佩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希望市民朋友配合防疫政策。

中市府法制局亦與衛生局及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密切配合,成立聯繫平台,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違反居家檢疫或防疫措施遭罰而逾期未繳之案件,優先移送行政執行,強制執行違規民眾的財產,落實防疫政策。

目前社區感染風險仍然存在,且尚有本土確診個案。臺中市政府再度懇請市民,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市府訂定的防疫規範,除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如被裁罰,只是承受輕微的金錢身外之物損失;但若因違規造成防疫破口,危及的是大眾身家性命,才是整個社會不可承受之重!務請民眾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