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局將所募得的善款,捐助張嫌改善生活。(警方提供)

單親媽行竊被逮背後故事超心酸 警募款送暖鼓勵重新做人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所,今年2月偵辦37歲的張姓竊嫌,於賣場偷竊失風被逮案件,在與張嫌對話過程中,得知其係一名低收入戶的單親媽媽,自與前夫離異後,獨自扶養2歲女童,因女童還未達公托收托之年齡,需全日陪伴照護無法外出工作,偶爾倚靠兼差做手工賺取微薄生活費,扣除社會住宅每月租金,早已所剩無幾,為了想給女兒多補充營養,才鋌而走險下手行竊,對於在孩子面前做了最不好的示範懊悔不已。

張嫌與女兒獨自居住在社會住宅。(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承辦員警聽著張嫌泣訴人生的困境及無奈,轉頭看到其女兒在警所內,天真無邪的模樣形成強烈對比,在移送案件的同時,將張嫌之處境陳報上級長官知悉。同為人父的所長廖雲傑得知後,亦派員了解張嫌家庭居住狀況,看到簡單的一張床,就是平時母女倆棲身之處所。張嫌收入一直不穩定,隨著小孩年齡漸增,房屋租金又要調漲,不斷增加的生活開銷,讓其一時起貪念竊取賣場內的食物及玩具。

警方表示,為此分局長李建興偕同廖所長、地方善心人士捐款新臺幣14萬元予這對母女,一方面解決其燃眉之急,並鼓勵張嫌為了孩子除了勇敢堅強外,更應該選擇正途,未來才有機會改變現狀翻轉人生,令張嫌感動不已,允諾會好好做人,也感謝社會沒有放棄他。

分局長李建興(右)鼓勵張嫌勇敢堅強。(警方提供)

李建興表示,員警秉持為民服務的精神,透過第一線與民眾接觸、探訪挖掘轄內弱勢家庭、團體,協助通報社政單位,自發性予以關懷,適時提供協助,以貫徹中市警局長「73328」警政工作策略,讓善的循環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