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民進黨團總召謝明源議員

▲社工勞權要保障,民進黨團籲中央地方儘速提出對策杜絕回捐情事 。(圖/巫月樺攝)

社工勞權要保障,民進黨團籲中央地方儘速提出對策杜絕回捐情事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今(5 日)針對近期臺中保護性機構遭舉報社工薪資不完 全給付一案,協同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民進黨團表示此案至今,有賴各方民 團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同時,民意代表也應負起監督政府的責任,進一步提 出改善制度面的五大訴求,並邀請立委及中央部會一同與會,共同反省及建構 更加完善的制度。由於該案受害人遍佈臺中、南投,民進黨團、立委及民團呼 籲地方中央皆應提出對策,避免更多社工及服務對象權益受損。

民進黨團表示此案回捐手法與以往預先扣留薪資不同,而是以全額薪資給付,再要求社工將回捐款項匯入機構主管私人帳戶,以符合市府核銷文件要求,此手法更顯現若非當事人現身舉報,市府現行補助要點實難以規範回捐情事。此外針對該機構今年度接受中央及地方政府補助,若在無任何轉銜計畫下貿然停止補助,讓機構同為受害人的現職社工恐面臨年前失業、心靈受創,同時造成個案服務品質不穩定的風險,市議員張家銨對此表示勞工局及社會局應介入協助機構員工及個案,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及創傷補救。

蛹之生心理諮商所因承辦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主辦之「推動企業與勞工心理照護促進方案」而負責此次受害社工人員之心理協助,已受理為本案權益受損之多位社工同仁進行心理諮商;所長譚慧蘭並以專業角度說明同仁之心理壓力,第一層次為較容易被理解之失業壓力,第二層次之壓力為受害同仁有過去服務之機構名譽受損之兩難,並非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乃因專業認同失落的二度創傷,一來過去被服務當事人之信任感破裂,會懷疑過去所受服務之價值感,二來同仁們多年均在本機構進行專業服務,全盤否定機構彷彿過去專業歷程與軌跡均被否定,是相較失業更加難以消化的創傷。

立委莊競程表示,社工人員的勞動條件,一直是他進入立院後非常關注的重點。長期以來,包括人力不足、負荷案量超載、聘僱任期不穩定等問題,都是亟待改善的地方。這幾年,政府全力推動「建構社會安全網」,莊競程認為,必須率先正視社工夥伴的勞動條件,因為社工夥伴就是其中最辛苦也最關鍵的角色。

莊競程指出,有關「社工薪資回捐」的陋習已經存在多年,雖然因為一些案例被揭發、機制慢慢建立,使得這幾年情況稍微有一點改善,但是在這個案例當中,他發現「回捐手法」與過去的預扣薪資不同,變得更加難以規範,若不是當事人鼓起勇氣舉辦,外人恐怕難以得知。而光是過去幾個月,莊競程也發現高雄、竹北都有類似案例被揭發,連同本案受害人遍佈台中、南投,顯見這是一個全台都還存在的普遍現象。

莊競程說,他在立院光是針對「社工勞動條件」的問題,質詢超過三次以上,去年十月,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允諾會召開說明會提出辦法,包含法規制定、通報平台、退場機制等問題。過去,中央地方常常有溝通落差、互踢皮球的情況,因此,特別邀請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衛福部的代表共同參與,希望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讓這類案例減少,全力保障社工夥伴的權益!

立委陳柏惟表示,社會工作事業,是重要的助人者工作,但卻要社工以「共體時艱」、「做善事」來要求社工來自我剝削,不僅對專業的不尊重,在現況人力已經不足的情況下,更難以留住專業人才,造成惡性循環,對於政府重大政策「社會安全網」恐怕是一大威脅。

陳柏惟強調,雖然2017年衛福部社工司因應多起回捐事件,提高專業服務費補助且設有申訴平台,但回捐案例層出不窮,顯見預防的效果仍然有限,未來將在立法院請衛福部及勞動部研議預防的策略。

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謝明源議員表示,社工師在社會安全網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從社工師的工作內容、所得薪資來看,社工的工作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政府在落實社會安全網、鼓勵更多人投入社工領域的同時,必須保障第一線社工師的勞動條件,讓社工師在從事社會服務時無後顧之憂,中央及地方相關局處應儘速提出對策,保障社工的勞動條件及薪資,同時執行面也要落實。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社工薪資回捐」事件,普遍存在,是近來社工界受廣泛討論的議題,社福團體一邊拿政府補助,另一邊卻惡意剝削勞工,雖被認為有違政府委辦契約的規定,這是「不樂之捐」,卻因「認定」不容易,而無法徹底改善。希望主管機關正視,按政府規定和勞基法規範,保障勞工權益。

議員陳淑華表示,社工人員薪資本來就不高,被要求薪資回捐薪資已經非常多年的事情;陳淑華曾在議會向社會局質詢社工人員被機構要求薪資回捐,顯見社會局忽視這個情形,社會局必須一改過去的態度,正式面對、解決,營造正向的社會工作環境。

避免未來再次發生社工回捐損害其勞動權益相關情事,民進黨團提出「市府應 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保障其隱私等權益」、「市府需協助追討回捐款項,且不 得限制追溯年限」、「若因終止補助影響社工就業權益,勞工局需介入協助轉 銜」、「回捐機構終止合作,且五年內不得接受補助」、「若因終止補助影響個案 權益,社會局應介入協助轉介」等五大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