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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中央訂定專法課徵綠能稅 挹注地方財源

【特派記者巫月樺∕彰化縣報導】今(11)日上午10時,彰化縣議會國民黨團在縣議會新大樓三樓黨團辦公室召開中央訂定專法課徵綠能稅、挹注地方財源記者會,由黨團書記長劉淑芳主持,帶領黨籍議員共同呼籲中央重視彰化縣的財政不足與未來發展的問題。

中央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綠能發展,不僅高度耗用地方天然資源,所產生之環境衝擊及外部成本均由地方概括承受,應立即訂定綠能地方稅專法,直接挹注地方財源。

近年來經濟部大力推動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依據台電公司公布資料,目前全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已高達13%以上,其中又以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成長速度最快,耗用地方天然資源程度也逐年提高,再生能源雖屬潔淨能源,但仍不免對當地生態環境及既有經濟活動帶來影響及衝擊,衍生許多隱藏性成本,然而再生能源售電收入所需繳交之營業稅屬於國稅,統籌分配機制亦未能充分反映地方貢獻,實際撥予地方額度有限,加上綠能設施多設置於偏遠地區,弱勢族群比例高,若無擬定適當合理的配套措施,民眾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彰化縣為再生能源發展重鎮,不論陸域風力、離岸風電及太陽光電皆是首屈一指,為配合中央能源政策,地方政府肩負相關政策宣導、輔導諮詢、爭議排解、教育推廣,並協助農漁民升級轉型,擔任中央與地方民眾的溝通橋樑,然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強力呼籲中央即刻研議訂定綠能地方稅,凡使用地方天然資源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發、售電者,均應繳納一定比例綠能稅,全數納入地方財源,作為地方建設發展之用,以彰化離岸風電為例,例如每發1度綠電,即課徵0.5元綠能稅收,預估每年將創造73億元地方稅收入,將有效提升地方財源自主性,改善地方財政困境。

再生能源推動與普及化是國際趨勢,不論朝野百姓均予以尊重及支持,然而任何政策之推動不應平白犧牲或損害任何族群的福祉,政府應重視地方及百姓的心聲,提出完善合理的配套方案或補償機制,方能上行下效,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