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物堆置環境髒亂阻交通 臺東環保局重申:最高可罰6千元罰鍰

【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近日在巡查資源回收個體戶時發現,因堆積的回收物未有定時整理或變賣,導致堆置如雜物影響環境髒亂,尤其夏日炎熱廢棄物異味嚴重且易孳生蚊蟲,對區域環境衛生不佳,甚至阻礙交通等問題日益嚴重,環保局呼籲民眾應妥善存放回收物與雜物,避免衍生環境髒亂,若有嚴重污染環境情形,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臺東縣環保局表示,可回收廢棄物是再利用的資源,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回收四合一,擴大回收品項及推廣資源回收再利用,迄今國人已養成回收習慣,資源回收個體戶則可協助從事回收瓶罐紙箱廢棄家電等回收物品,但有部分的資收個體戶長期堆置回收物或雜物在騎樓、人行道、甚至占用馬路,致阻礙交通甚至消防通道受阻等安全問題,亦造成環境髒亂、惡臭飄散,孳生蚊蟲、引來老鼠等。

民眾若發現上述堆置廢棄物或回收物造成影響環境衛生等情事,可使用公害陳情網頁(https://ww3.epa.gov.tw)、手機的公害報報APP(Google Play 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NjD6ZQ;IOS App Store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nzX0Ed )、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066-666等多種管道提出陳情,環保局將派員前往稽(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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