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鍋盧。

防範鍋爐操作事故 中市勞工局:落實自主檢查SOP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電力、化工、紡織造紙及食品等行業常使用鍋爐作為加熱或產生蒸汽動力,但鍋爐屬高風險作業,常見的危害除接觸燒燙傷,嚴重時也可能爐體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從事相關作業的業者應特別注意,並落實安全作業標準,自動檢查,確保勞工生命財產安全。

▲小型鍋爐豎型。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事業單位所設置的鍋爐如為勞動部指定具危險性設備,應經過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如使用超過規定期間,沒有再次檢查合格,不能繼續使用,且鍋爐操作須由訓練或技能檢定合格人員操作。

勞工局說明,鍋爐常見肇災因素包括水垢累積;未監視壓力、水位、燃燒等運轉狀態;未依規定每月對鍋爐自動檢查;未調整適當低水位,燃燒遮斷裝置等自動控制裝置;未僱用專人操作鍋爐等。

▲鍋爐示意圖。

勞工局表示,對於鍋爐操作安全,事業單位應落實自主管理,包括每月定期檢查及每日工作前作業檢點,定期檢查紀錄應保存3年,若事業單位對危險性機械設備的檢查或人員資格有疑問,可向台中市勞動檢查處(04-2527355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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