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調整「特定農業區」 落實保護優良農地

【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

確保糧食安全,台中市府地政局依「修正全國區域計畫」、「台中市區域計畫」等原則,規劃將東勢區石壁坑段、石圍墻段石圍墻小段等1,197筆優良農地、面積約218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由「一般農業區」調整為「特定農業區」,希望讓農地使用內容更趨符合現地農業生產條件。 
地政局表示,此次調整範圍位於台中市東勢區明正里東蘭路永盛巷與苗栗縣交界大安溪間,土地權屬95%為公有土地,多數為民眾承租耕作使用,餘5%為私有地,現地以種植果樹為主,主要農產有茂谷柑、桃、高接梨、葡萄,其中又以茂谷柑為大宗,農業生產環境優良。 
地政局長吳存金指出,確保糧食生產自給自足是國家重要施政政策,此次調整範圍土地經市府農業局確認屬高生產力的農地,基於保護優良農地,避免遭不當轉用,因此將使用分區調整為特定農業區。 
她強調,使用分區調整後並不影響現地耕作農民的任何權益,對於農民的耕作行為也不會有任何改變與影響,但對於維護台中市整體優良農業生產環境有相當助益,也符合國土永續發展目標。 
市府地政局今(27)日在東勢區明正里社區關懷據點舉辦「優良農地使用分區調整說明會」,邀請土地所有權人及各單位代表出席,說明調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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