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Uber條款」輔導期限將屆 中市府推多元方案助業者轉型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交通部訂定俗稱「Uber條款」的輔導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為因應法規,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革新計程車產業,開放「多元化計程車」成立,今年5月公吿開放申請,協助Uber走向合法納管。交通局長葉昭甫澄清,多元計程車徵求方案非外界謠傳有限車額數,完全由有意願參與評選的車隊評估自身營運情況,於申請時提報。市府支持並歡迎業者循管道取得合法經營許可,共同加入計程車運輸服務。
交通部今年公布Uber在台合法營運基本原則「車合法、人合法、派遣平台落地納管」3項政策。有民間團體今(18)日向台中市政府陳情交通部訂定的輔導期限將屆,導致台中有1500名Uber司機因轉換不及,無法在期限內完成轉型,以及希望開放多元化車隊車額、計程車牌照餘額、落實牌照跨區交易等政策。
交通局葉局長表示,過去前市府時代未曾開放多元化計程車在台中營運,當時全國六都也僅剩台中市未開放,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為提升計程車產業革新,開放多元化計程車成立,透過不同的經營與服務模式,讓台中市民有不同的搭乘選擇。
交通局今年5月即公告邀集有意願參與多元化計程車車隊申請,經評選後在8月7日公告5家合格業者進行籌備,第一家業者怡美車隊已於10月31日完成正式上路,此外,台灣大車隊及大都會車隊等2家業者也準備上路營運,飛狗及中華大車隊等2家車隊則也積極招募司機中。
葉局長強調,市府秉持開放、納管的原則,持續滾動檢討並開放更多有意經營多元化服務業者透過評選後加入服務,多元計程車徵求公告中沒有限制車額數,完全是由有意願參與評選的車隊評估自身營運情況,於申請時向交通局提報多元化車隊車額數,非外界謠傳有限額。
針對Uber駕駛轉型,需要增加計程車牌額部分,葉局長也指出,市府支持並歡迎優質業者循正規管道取得合法的經營許可,共同加入計程車運輸服務。在全國計程車牌照數量總量管制原則下,中央交通部考量國內部分縣市供過於求,有些則不敷使用,10月1日首度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2條,由兩地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報,經兩地的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後,即可跨越行政區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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