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楊正中表示,整本專案報告內容完全是在幫王義川和交通局脫罪,市府向王義川提告根本就是在造假,呼攏議會、呼嚨老百姓!

BRT機電標爭議 市議員楊正中:臺中市民當冤大頭、倒大楣 令人失望至極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針對臺中市議會16日交通局「BRT CL03標機電系統工程暨相關人員行政疏失及賠償責任」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楊正中指出,臺中市政府「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整本報告都在說明不論是交通局或是前局長王義川,兩者皆無任何責任,而臺中市民就是冤大頭、倒大楣,要幫忙執政者錯誤的決策賠4560萬3628元的納稅錢,實在令人失望至極!

議員楊正中先就專案報告內容詢問市長盧秀燕是否知悉BRT機電標狀況?盧秀燕表示了解。楊正中說,既然盧市長知悉,但仍放任交通局如此處置,他表示對市府非常失望。

楊正中指出,過去BRT機電標仲裁有「三個故意」,即「故意遲不驗收」、「故意關閉系統設備」、「故意放任設備損壞」。而政風處的調查也有三項違失:「延遲給付情勢涉有違失」、「拒絕驗收有違程序原則」、「依仲裁判斷書認定係以不正當行為使條件不成就,涉有違失」。

即便交通局已對王義川提出民事告訴,楊正中也質疑市府根本是在告假的。楊正中指出,在交通局專案報告中第15頁:「有關先行使用衍生保管維護站台之部分,實難認前局長王義川有何侵權行為可言」。

對此,交通局長葉昭甫向楊正中說明市府所提之民事訴訟,該民事訴訟係針對當時後從王前局長承諾的一些事項之後所衍伸出來的問題。簡言之即因王義川的決策,涉及到市民的財產相關侵權行為,故足以構成對市府的民法侵權行為,故為之。

楊正中說,兩者根本自相矛盾,顯示市府向王義川提告根本就是在造假,呼攏議會、呼嚨老百姓!整本專案報告內容顯示,無論是依刑法「未有事實及證據證明」,或依國家賠償法「前提條件不存在」。

甚至是依公務人員懲戒法其直接表明「無王義川移送監察院追究之依據;市府公務人員既已盡力看守人民荷包,自無需再因此負擔任何協商不成之責任」,完全是在幫王義川和交通局脫罪!因此,王義川及交通局完全不用負責任,而三個故意、三個違失也完全沒人承認。

楊正中為臺中市民表示不值,官員全部都沒責任。臺中市政府只需以向王義川提告200萬的賠償以示有所作為,市民僅只能自認倒楣,賠上4500萬的納稅錢,實在令人失望!

交通局長葉昭甫則表示,根據BRT仲裁結果,市府必須支付4500萬元給機電標承包商,若未支付,利息將逐日增加,從仲裁開始到現在已產生利息約900萬元,其中從仲裁結果判斷書成立後,前交通局長王義川拒絕支付後截至107年底所衍生出來的利息約200萬元,市府已委請律師依法律見解提出可針對民法財產侵權行為,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中。

葉昭甫進一步說明,此案仲裁判斷書於106年8月14日成立,市府共計須支付廠商1億 8,000多萬元,及自106年1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市府先支付約1億4000萬元,剩餘4,000 萬差額,則奉王前局長裁示,啟動下一階段協商,以致因僅支付部分金額而衍生的利息約200萬元。

▲台中市議員楊正中指出,過去BRT機電標仲裁有「三個故意」,而政風處的調查也有三項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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