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  中市訂定「身障權益保障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草案

【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為推動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無障礙環境,台中市政府創全國之先訂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社會局31日召開草案公聽會,邀請身障機構團體代表共同討論,以及身心障礙權益推動專家學者包括王育瑜委員、潘佩君委員及林瓊嘉律師等給予指導建議。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希望凝聚各界共識,公聽會後將匯整各界意見,廣納建言,進行後續法制作業程序,讓台中市成為友 善進步的無障礙之都。

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身心障礙權益代表一個國家和一個城市的公民意識,台中市率先參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並結合無障礙環境推動的理念訂定自治條例,讓身障權益意識提升。

李允傑也說,日前他與數個身心障礙家屬座談,身障家庭面臨的困難遍及生活各個面向,需要跨機關的整合服務,未來市府將依據自治條例,成立跨機關的「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及「台中市無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定期檢視推動情形,強化跨機關的橫向聯繫,同時列管追蹤,具體落實身心障礙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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