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來了~108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也開徵囉!

108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屏東監理站提醒您!每年7月應按時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管道多元,車主收到繳納通知書後,可以在金融機構、郵局、超商、各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監理機關提供不出門也可繳費的方法,您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APP限車主為自然人)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除了以信用卡繳納外,均免負擔手續費,省時又方便喔﹗
若未收到繳納通知書或遺失,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查詢、補發及繳納或使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電話語音服務系統線上查詢及繳納,也可以電話或臨櫃向監理機關申請補單。
屏東監理站也鼓勵民眾申辦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申辦完成後,將於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不需再持單繳費,也毋須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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