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太重要! 眼睛為最

【記者游勝鈞/編輯部整理】炎炎夏日除了要預防中暑,更別忘了防曬,當我們走在炎熱的路上時,若是感覺到皮膚快烤焦、全身發紅、熱烘烘或是忍不住開始抓癢時可能就已經曬傷了,嚴重者可能曬出水泡,甚至還可能遭到感染,要特別小心。所以在出門之前,建議先做好事前防曬準備,塗抹防曬乳液或是撐傘、戴帽、穿長袖衣物,避免曬傷、防止皮膚老化,也預防皮膚癌產生。

慎選防曬商品
SPF是選購防曬乳之基本課題,SPF即Sun Protection Factor防曬係數的簡稱。SPF是指過濾紫外線能力,而非延長曬傷能力。SPF15其阻隔效果是93%,而SPF30阻隔效果則為97%。多數人會有SPF越高防曬效果越好的迷思,但其實SPF越高對皮膚的負擔越大,因此建議依日常生活的防護需求來做挑選,若只是一般上學、上班的話,建議SPF15左右就可以了。
塗抹防曬乳應在日曬前15-30分鐘即需擦用,且塗均勻且稍加按摩。脖子與後頸部以及前胸,很容易被陽光曬到卻常被忽略,塗抹防曬品時,也不要忘了這些部位。

眼睛不防曬 恐致白內障!
94%台灣人了解紫外線會對眼睛造成傷害,但會採取直接護眼措施的人卻僅佔45%,5%完全沒有保養眼睛,顯示國人眼部防曬觀念仍待加強。
白內障等眼部疾病的成因主要來自眼部防曬不確實,紫外線會對眼睛造成持續性、累積性的傷害,並非沒有感受到異狀就不需做眼部防曬,建議民眾平常外出時就要養成穿戴護眼配件的習慣,尤其是與眼睛接觸最直接的眼鏡,應以抗紫外線功能為優先考量,來幫助阻絕有害和過量的光線。

挑防曬品 應同時具備UVA及UVB
在挑選防曬產品方面,衛生局提醒應選擇溫和不含香精、刺激性成分,並且能抗UVA防止老化與抗UVB防曬傷,都是基本必備條件,另外,衛生局也提供4點在夏天防曬應注意事項,降低紫外線對肌膚的傷害。
1)在上午10時到下午2時為陽光最強烈時,建議少出門。
2)若要暴露在陽光下,包括登山,或到海邊、室外游泳池戲水,要利用防曬產品阻隔紫外線。
3)減少肌膚曝露在紫外線的面積,盡可能撐傘、戴寬邊帽子、穿長袖衣服、戴上太陽眼鏡。
4)出門前30分鐘擦防曬乳,每隔2~3小時補充1次。
5)曬後如果覺得皮膚發紅、灼熱,應先用毛巾冰敷,或選用蘆薈露舒緩,輕度的曬傷在2日內會逐漸消退,但當出現水泡內有淡黃色的漿液時,就要盡速就醫,以免發展成接觸性皮膚炎。

 (文章授權提供/優活健康網)

資料來源:https://www.uho.com.tw/hotnew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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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news/article/4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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