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使用牌照稅於年度結束後仍尚未繳納者,稅務單位將依法處罰,台東縣稅務局呼籲民眾應儘速前往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於每年4月1日起1個月內徵收,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至12月,如年度結束後仍有欠繳稅款,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者,依使用牌照稅法將予以處罰,按欠繳稅款處0.3倍罰鍰,最高可連續處罰至0.9倍。

使用牌照稅為地方重要財政來源,台東縣稅務局籲請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依限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因未稅使用公共道路受罰。

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6。

【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臺東縣稅務局關心您! 】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東縣政府,資料來源:縣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