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出國工作也是只能攜帶5盒口罩出境(澄清稿)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北報導】有關中時電子報報導有臺商在臺商微信群裡表示,只要表明自己是臺商身分,需在工作地居住達3個月以上,即1人可攜帶500個口罩出境一事,與事實不符。

關務署表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嚴峻趨勢,為確保國內口罩供應國內民眾所需,以保障國人健康,自109年1月24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旅客隨身攜帶口罩出境無須向海關填送出口報單之合理自用數量,以每人最多5盒(每盒50片)為限,不因旅客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不同,上開合理自用數量,該署將視疫情發展狀況及國內口罩產能情形,滾動檢討。上開臺商陳述內容顯與事實不符,關務署特此呼籲澄清。倘發現違規情形,將依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