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說明會,苗中場(圖/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最近正夯「農地露營設施合法化」 鄉親您跟上了嗎?

【特派記者邱芮豫/苗栗報導】近年來,露營在國內蓬勃發展,加上疫情影響,更加速對於露營活動的需求,相關的露營場域更是不斷增加,經中央初步盤整,多數的露營場域大都坐落在農地範圍內,而在交通部觀光局這幾年與行政院農委會等部會的溝通協調,終於在111年7月20日配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內容的同時,配合公告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正式踏上農地可以合法申請露營相關設施的階段。

文觀局為能提升露營場管理效率,已於111年10月17日邀集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水利處、地政處、工商發展處、環境保護局、消防局及原住民族事務中心等相關單位召開「苗栗縣政府受理露營場業務研商會議」,並由苗栗縣政府陳斌山秘書長主持,經過會上充分的討論,針對露營場管理的相關議題都有達成共識,並依據該次會議結論,於111年11月14日訂定「苗栗縣露營場輔導及聯合稽查推動小組設置要點」,此推動小組任務包括輔導辦理苗栗縣露營場申設作業、協處露營場申設所涉法規疑義之權責單位、督導露營場聯合稽查作業及其他有關露營場管理之協調及推動事項,可有效提升苗栗露營場管理效率。

而中央交通部觀光局為能更快速、更簡化農地申請設置露營相關設施,除了在111年11月16日公布「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FQA」外,更於111年12月16日公布「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清楚表示申請時所需的相關文字、圖面等內容,並利用提示的方式告知申請人該如何準備該項內容,讓民眾能夠更有效率的提出申請,文觀局當下也都同步將這些資料上傳公開在「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https://www.mlc.gov.tw/home.aspx)-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觀光類)」供需要者下載使用。

在中央公布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不到半個月的時間,本局即於111年12月27日在本縣泰安鄉公所召開第一場「1公頃以下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申請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說明會」,接續分別於112年1月17日在南庄鄉公所召開「南庄、三灣場次」、112年2月22日在苗栗縣政府召開「苗中場次」及112年2月23日在獅潭鄉竹木社區活動中心召開「獅潭、大湖、卓蘭及泰安場次」,四場說明會參加的民眾、業者及各級民意代表都相當踴躍,現場的互動也都非常熱絡,雙方都能充分的交換意見,透過這四場說明會的辦理,苗栗已成功邁出輔導農地露營設施合法化的第一步。

▲申請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說明會,苗中場(圖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後續,文觀局除了會秉持輔導露營活動朝正向發展的精神外,針對中央交通部觀光局相當重視露營設施不得位於19項環境敏感地區的部分,也會同步的來逐一了解,以維護遊客從事露營活動的安全。最後,若有鄉親對這次農地露營設施合法化申辦作業想要有初步概要的了解,可先至官網下載「苗栗縣申請露營場容許使用自評表」使用,再想要進一步了解的話,可洽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觀光行銷科)楊先生,電話037-352961 分機417,將竭誠為大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