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呂祈杰/桃園報導】有關「竹圍福海宮歷史建築將遭撤銷一案」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發表五點聲明:
一、前(7/3)竹圍福海宮部分廟宇信徒及桃園市議員牛煦庭等人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召開「福海宮歷史建築將遭撤銷?」陳情記者會。文化局表示「竹圍福海宮」尚在文化資產審議階段並未公告,確無歷史建築遭撤銷之情形,惟未來信仰圈消退且如搬遷異地重建,是否仍具文化資產價值,尚需透過文化資產審議大會,由與會委員進行討論及審議,文化局將秉持對於文化資產保存的一貫原則,保持行政中立,客觀而審慎的態度辦理本案。
二、竹圍福海宮位於大園區,主要供奉輔信王公信仰,1990年除神像外,建築本體曾遭大火燒毀而重建。該廟於航空城都市計畫內,週遭民宅均同意參與徵收遷離,而位處機場第三跑道尾端的竹圍福海宮,希望原址保留,因此廟方於106年向文化局提報廟宇為歷史建築,文化局即依文資法啟動相關程序進行審查。
三、前次審議過程中透過委員激烈討論,部分委員認為現在的竹圍福海宮1990年遭大火燒毀後重建,尚難符合歷史建築登錄的標準;部分委員則對於重建過程中,廟方對於建築本體裝飾之書法、木雕、彩繪、泥塑、剪黏之細節用心,及極力爭取原地保存的決心予以支持,故初步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但福海宮位在機場第三跑道尾端,基於飛行安全之考量,故當時審議會決議:其登錄範圍係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範圍訂定,並在登錄範圍確定後辦理公告。迄今由於航空城都市計畫的各項分區範圍尚未確定,因此未能予以公告,文化局亦持續追蹤航空城都市計畫定樁進度及廟方動態。
四、 108年10月竹圍福海宮獲神明同意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而搬遷,文化局即進行現地訪視關心廟方及建築維護情形,嗣後廟方於109年4月向文化局再次提出撤銷提報之申請,之後並由廟方管理委員會進行表決,同意撤銷13位、不同意2位、未表態2位;實無陳情記者會所稱「福海宮歷史建築將遭撤銷?信徒疾呼反對」之狀況。
五、考量本案尚在文化資產審議階段,惟未來信仰圈消退且如搬遷異地重建,是否仍具文化資產價值,為求慎重,後續將就各次決議及週邊民眾遷移後對祭祀圈之影響,提送本市文化資產審議會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