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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頂里里長邱天送,南和里里長羅國正帶領里民至苗栗縣通霄分局遞交陳情連署書(圖/邱芮豫攝)

通霄山區遭邊緣 治安維護需警員 里長陳情書建言 警局續留來請願

【特派記者邱芮豫/ 苗栗報導】今(22日)上午 坪頂里 里長邱天送,南和里 里長羅國正帶領里民至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遞交陳情連署書, 陳情書內容指出通霄警察分局的中和派出所,位於苗栗縣通霄鎮南和福興休閒農業區內,轄區有4所國小、兩所國中,並有全國知名飛牛牧場及藍鵲休閒渡假莊園,以及多所休閒農業區和民宿,有一甲子歷史的中和派出所,在毫無預警下將於近期裁撤與通霄派出所合併。

轄區居民、廠商、民宿業者對政府的做法感到不解,對當地治安疑慮,財產與生命安全,已無法用言語來描述內心的惶恐,希望中央政府慎思是所至盼,勿逼百姓民衆走向街頭抗議逼迫的局面,關於中央政府對通霄鎮中和派出所整併政策,嚴正抗議,並遞上陳情連署書。

▲里民訴求不要裁撤中和派出所(圖/邱芮豫攝)

坪頂里 里長邱天送受訪表示,派出所裁撤,若合併到通霄鎮上,像福興里距離鎮上達18公里遠,萬一發生什麼事件,警察根本無法及時到達,且公車班次鮮少可搭,對年長者相當不便,相望政府可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不要合併,且派出所都與當地居民有深厚感情,進而達到警民一家,如今撤掉,許多居民表示,帶走的不只是治安隱憂,而是與當地警員之間的和睦相處,與一輩子的回憶與情感。

▲坪頂里 里長邱天送(圖/邱芮豫攝)

南和里里長羅國正表示,中和所從日據時代就設立,在當地為這裡百姓服務達80多年,裁撤時對當地居民造成不便,對生命財產安全感與恐懼感,希望政府能妥善思考與處理,不要犧牲掉偏鄉地區的權益。

▲南和里 里長羅國正(圖/邱芮豫攝)

通霄分局副分局長郭朝文回應:因應108年11月29日大法官釋字第785號函意旨,以保障「健康權」為目的,「公務員服務法」於111年6月22日修正之第12條條文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其中重點為:公務員每日上班時數為8小時,延長辦公時數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警察分駐(派出)所為全日24小時運作,全時段需有1人值班、1人備勤處理事故,扣除輪休、休假人員及其他各項訓練、開會、專案勤務,為符合前揭每人每日上班8小時,超勤2小時為度之規定,需9-10人以上之所方能勉為運作。主因是人力不足,鄉親居住的安全與員警同仁服勤的安全都是我們最在意的,希望大家都理解。

通霄分局副分局長郭朝文更數度跟現場民眾解釋,中和派出所並不是裁撤,而是改成機動式服勤,但一般民眾對於什麼是機動式服勤還是存有疑慮,通霄警分局表示:可以找個時間下鄉辦理說明會 與民眾說明之。

▲通霄分局副分局長郭朝文代表接受陳情連署書(圖/邱芮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