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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宣揚中華文化「和平統一」陣前起義不做砲灰。(圖/統促黨)

張安樂『陣前起義不做砲灰』紅色隊伍說遭高檢署立案偵辦不排除約談

【特派記者巫月樺/電訊報導】綜合媒體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日前接受中國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採訪,並透露自己如何靠過去的江湖背景,藉由舉辦活動吸引年輕人參加等方式吸收、培訓青年,讓他們「由綠轉紅」,目的是要宣揚「和平統一」成立「紅色隊伍」。高檢署年初接獲民眾告發後立案偵辦,不排除近日約談張安樂到案說明。

專責偵辦內亂、外患罪的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年初接獲民眾告發張安樂涉助中共統戰後立案,並指派檢察官王正皓偵辦,顯見高檢署對此案重視。高檢署已指揮調查局清查相關資料,釐清張安樂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法或刑法內亂。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一第1款以及第5條之一,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司法官學院四十期結業的王正皓,歷任花蓮、宜蘭、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去年八月調升高檢署檢察官,曾偵辦職棒假球案、後備司令部前中將副司令袁肖龍買官案、台北看守所管理員集體貪瀆案等受矚目大案,因辦案績效優異,曾獲「第四十七屆十大傑出青年獎」及「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並拿下四座「法務部法眼明察獎」,戰功彪炳。

對於張安樂的「發展紅色組織、陣前起義」說,律師林俊儀表示,可以解讀是為中國發起組織,不論其理念為宣揚和平統一或具革命味道,有可能涉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為中國或境外敵對勢力發起組織」罪嫌,高檢署應介入調查;至於是否達到起訴門檻,仍須視高檢署調查而定。

至於有無可能觸犯刑法內亂或外患罪嫌?律師鄭遠翔表示,張安樂的言論固有「成立組織」之意,但「宣揚和平統一」只是一種政治性主張及言論,其地位與「主張台灣獨立」一樣,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至於「陣前起義」終究不是明確且具體的叛亂行為,非刑法內亂或外患罪所能介入的範疇。

律師黃祿芳也表示,所謂「陣前起義、不做砲灰」的具體內涵不明,若只是宣揚反戰或和平統一的想法,不論是否能獲大部分台灣人民認同,應仍受言論自由保障,不能斷言這樣就涉犯外患罪或觸犯國安法刑責。

對此,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回應說:各位同志好!陣前起義才是真正愛台灣,我們是愛台灣庶民,關懷他們生命財產的安全,不希望他們成為台獨政客的棋子,不希望他們成為台獨政客的炮灰。

我們坦蕩盪,他們要辦正好,可以讓更多的人民認識到陣前起義不做炮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