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人力資源業務夥伴

【張俊明專欄】關於HRBP的一點概念

HRBP 人力資源業務夥伴,是當前企業政策與人力資源管理的革新趨勢,類似的這個概念早在15年前我就採用了,不同的是,我應用的專業不是人資管理,而是法務管理與財務管理,將法務專業協同生產製造、業務行銷等事業單位,尤其我在開課行銷企劃班時,有三個小時的時段,就專門講授行銷、業務、廣告與法律責任及應用上的關係。也將財務成本概念導入行銷企劃的課程當中,畢竟,行銷不僅是創意、設計、傳播、溝通而已,最終在企業營運的目標還是創造利潤,以及減少成本支出。

記得有學生質疑,上行銷課,為何教法律,我舉一個例子,「將產品賣到國外,行銷你會怎麼做」,同學把廣告、展覽、貿易業務的做法說了一遍。我問他做了這麼多工作,你的產品行銷工作的對象是誰?同學說B2B 與B2C,我說對,但還有呢?同學答不出來,我說,還有B2G政府。產品外銷涉及很多法規,除了貿易法規外,還有與產品相關的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例如與環境有關的、與反恐有關的如AEO,當然還有貿易合約細節。

如果以產品內銷為例,有消費者保護法、智慧財產權法、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再衍生出有產品研發製造、物流配送、金流系統等等相應對的法規,還有公平交易法、民法債權、物權……..還有好多,行銷如果觸及相關法規,別說沒賺錢了,可能賠也賠不完。

所謂術業有專攻,就因如此,專業才各自為政,HRBP主要協助的是各事業單位的人員+工作+績效+企業政策的協同問題,這是一個企業革新的趨勢,我使人資不再只管人資,還要懂事業單位的業務、事業單位的問題,因此,HR人資如何走向BP業務夥伴,而成為HRBP,是當前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新課題與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