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福利提升(圖/行政院農會委員會)

農保給付金額溯自112年2月10日調高!

【特派記者呂祈杰/苗栗報導】為提升農民從農之保障,有關調高農保月投保金額、提高生育給付及喪葬津貼之修正條文,自112年2月10日生效。

因此,112年2月10日起,農保月投保金額由1萬200元調高一倍為2萬400元,2月10日以後死亡之被保險人,農保喪葬津貼加倍,由15萬3,000元增加為30萬6,000元;農保生育給付標準由2個月修正為3個月,被保險人或其配偶2月10日以後分娩或早產,生育給付金額由2萬400元提高為6萬1,200元。

農委會亦修正相關法規,將農民職災保險月投保金額併同調高為2萬400元,農民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及喪葬津貼連動調高,農民112年2月10日以後發生職災事故,農民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由第一年每日238元增加一倍為每日476元;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也由30萬6,000元加倍為61萬2,000元。

而農民因月投保金額提高後,所增加應負擔之農保保險費將由政府負擔,農民自付之農保保險費仍維持每月78元,農民自付之職災保險費目前亦維持每月15元;相關農民保險投保資訊,可逕至戶籍地所轄農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