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羅廷瑋公開呼籲市民買賣台中雙十公車優惠卡有可能會觸法要求交通局儘速出面說明(圖/巫月樺 攝)

議員羅廷瑋公開呼籲市民買賣台中雙十公車優惠卡有可能會觸法要求交通局儘速出面說明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今天台中地方社團有網友發文說要購買已經綁定好的市民卡,雖然下面其他網友留言都提醒可能觸法,但是若真的有人用別人的卡片搭乘公車,可有稽查機制?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表示,市民綁定悠遊卡上面並無身份辨識的相片,而乘客上下車刷卡也是在那幾秒之間,最近有許多非台中市民打電話到服務處,說沒有公車優惠苦不堪言,這樣一看的確有需求才會被有心人士想利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到底有沒有可以稽查的機制? 否則非市民盜用別人的卡片一樣享有優惠,豈不是壞了市府的初衷!

羅議員要求交通局儘速出面說明公車優惠卡可能被盜用的預防方案,也要公開呼籲買賣公車優惠卡有可能會觸法,以杜絕這種歪風。

法制局回應:非台中市民,卻使用市民獨享之雙十公車卡以逃避車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